怀孕多长时间可以做B超呢
来源:未知 日期:2018-06-10 16:58 已阅读:次
通常情况下,女性怀孕两个月,假如过多做B超可能会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形成受到较大影响。女性怀孕四、五、六个月时,由于胎儿脏器发育不完整,过多做B超则会影响胎儿发育。有异常情况时,要视具体问题而定。
B超检查时间一般在怀孕五个月至六个月后为佳,胎龄越大,超声波对胎儿影响越小。一般认为,怀孕十八周以内的胎儿不要做B超,尤其怀孕早期。当然相关情况除外,如有阴道出血者,需做B超确定胎儿是否存活,能否继续进行妊娠,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。
怀孕做B超检查时间参考:
头一次检查时间在怀孕十八周至二十周时,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,可测量胎儿头围。因为这一阶段胎儿B超多项指标误差较小,便于核对孕龄。
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怀孕二十八周至三十周左右。此时做B超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,看看是否有体表畸形,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。
剩下的一次是在怀孕三十七周至四十周,此时做B超检查是确定胎位、胎儿大小、胎盘成熟程度,有无脐带缠颈,进行临产前相关评估。
B超检查中,超声波的检查不可缺少,三维超声检查仅是一种辅助方式。比如,当胎儿的头过低看不清楚,检查的部位医生看不到时,需要做四维超声检查。四维超声检查可以更好呈现胎儿面部的异常。
准妈妈在怀孕早期,如出现使人揪心的情况,阴道出血、突然腹痛这些情况,借助B超可确定胎盘是否存活、有无异常妊娠。这时候,准妈妈要积极配合医生做检查,而不要坚持B超检查的时间表。一般来说,二十周左右进行头一次超声检查,大约可诊断出胎儿是否畸形,便于观察胎儿的活动状态,对排畸比较有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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